2007年9月3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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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前收到了法官送来的“学费”
德清法院为贫困生读书“执行攻坚”
本报首席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徐艳

  本报讯  3天前,当德清县法院执行局法官章溯和同事一起将1.7万元执行款送到凌女士手中时,这位母亲流着泪说:“感谢法院的同志,你们救了我孩子的一辈子。”昨天,记者从德清法院执行局了解到,这个暑假来,他们不断地经历类似场景。至今该院通过“绿色通道”,优先为16个家有学子的贫困家庭执行到款项,赶在开学前解除了孩子上学的费用危机。
  凌女士的儿子小陈今年刚刚考上温州医学院,但是念大学所需的不菲费用让母子俩高兴不起来。小陈的父亲早在1998年病故,家里的吃穿用度和儿子读书费用全靠凌女士在一家私人企业打工的收入,经济十分紧张。
  然而,一场意外让这个家庭雪上加霜。2005年9月16日,凌女士外出途中遭遇车祸,严重受伤,并落下了五级伤残。很长一段时间里,凌女士无法上班,家里经济更加困难。
  去年10月,德清县法院判决交通事故中另一方蒋某赔偿凌女士医药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10.8万余元。蒋某当时支付了5万元,剩下5.8万元一直未付。
  今年全省法院夏季集中执行开始后,德清法院对所有案件进行了调查摸底,结果发现19个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家中有正在读书的孩子,且家庭贫寒。这些案件的标的总共达30余万元,有的是交通事故赔偿,有的是工伤赔偿,有的是人身伤害赔偿,执行结果很可能影响这些家庭孩子的未来前程。
  “绝对不能因为执行困难,而耽误了孩子读书。”德清法院为此特地成立了一个专案小组,对这类案件进行“执行攻坚”。
  凌女士一案也纳入了执行“绿色通道”。由于被执行人蒋某是一名木工,经常在外做工,执行专案组的法官起早摸黑在他家门口守候,连续蹲点4天,才等到了蒋某。
  蒋某终于同意履行判决书确定的所有赔偿义务,并当即支付赔偿款1.7万元,余款由案外人提供担保,保证在下学期开学前支付完毕。8月27日,执行法官将这首笔执行款送到了凌女士手上,当时她正为儿子上大学的费用而愁容满面。
  这两天学校纷纷开学,此前德清法院执行专案组有效执行了16件困难学生家庭申请的执行案件,执行到24.3万元,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